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计科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30 点击量: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决定评选2014—201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我院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5级新生、2015年从外校专升本至我校学生、成教生)。

(二)学生干部包括上一学年度担任寝室室长、学习小组长及其以上职务半年及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的班委,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具有积极进取、遵纪守法、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的良好班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申请入党的人数多。

2.学年内无打架斗殴、赌博、盗窃、酗酒、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考试合格率高,文科班每学期重修(重考)人次低于10%,理科班每学期重修(重考)人次低于15%。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科技、体育、文艺等文化活动,活动丰富有特色,活动记录完整,参加率高;积极参加教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

4.坚持体育锻炼,全班体育达标率高。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全班教室、寝室卫生检查清洁率不低于95%。

6.寝室合格比例达到60%以上。

7.班级欠费学生不能超过学院所规定的标准。

(二)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014—2015学年度未受任何处罚和处分(含院内通报批评)。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主动地参加院、教学院、班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爱护公共卫生,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2014—2015学年度无重修及补考。2014—2015学年度量化评分排名为所在

上一条:关于申请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下一条:内江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 邮编:641100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63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