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3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支持范围为在川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全职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较大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较高,在培养学生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突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高等职业学校申报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五);获全国教材建设奖(排名前五)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项目(含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高水平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项目)主要负责人;全国统编或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主讲教师;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及以上第一指导老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四川省四有好老师、四川省“最美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年龄及工作时长的计算,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文化英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天府峨眉计划”入选人员,在支持(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已出支持期(管理期)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申报“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
(三)“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入选人员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如取得重大成果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申报本项目,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
(四)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人才项目,申报前置改革项目的,不得同期申报本项目。每人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不得通过多渠道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含)之前将《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档发送至人事处陈洪英OA。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洪英;联系方式:13378298270
内江师范学院
2025年8月8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天府青城计划”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