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类项目(专项项目除外)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或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
4.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总结报告;
6.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023年5月8日前,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无装订要求)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地点暂定为:学术交流中心20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按单位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于李珊老师处。
三、结题验收范围
1.已到研究期限的,需按照相关任务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2.未到研究期限,已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可提前结题;
3.已到研究期限,若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并提交《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延期,期限不超过1年。
注:2018年及以前获准立项到期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题。
四、结题成果认定说明
1.科研成果为论文时,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且包含结题项目编号;
2.科研成果为专利时,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且有专利证书(即专利申请、实审阶段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3.科研成果为软著或其他类科研成果时,须有相关证明信息。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docx
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决算表(2022版).docx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2022版).docx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