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师院发〔2024〕139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评审原则、等额评定原则,通过学生自主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推荐、学院评定小组评定,拟推荐余奎、肖尧馨两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张蕊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原则,余奎同学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资格,根据相应奖项评选条件进行有序递补,确定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详情如下:
国家奖学金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成绩专业内 年级排名 | 综合测评专业内年级排名 |
1 | 计21.2 | 余奎 | 20211041082 | 1 | 1 |
2 | 智22.1 | 肖尧馨 | 20221041035 | 2 | 1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成绩专业内 年级排名 | 综合测评专业内年级排名 |
1 | 计21.2 | 张蕊 | 20211041043 | 13 | 2 |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11月11日 (五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办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20-12:00,14:30-18:10
联系电话:0832-2342626
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