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20号)、《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5〕68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分配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修订)的通知》(内师院发〔2014〕45号)以及《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年终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我院于2023年12月25日组织全院教职工进行了网络投票,评选出了唐春兰等11名考核优秀等级教师,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晚上19点—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以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方式反馈给李倩倩老师。
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