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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08 点击量:

[点击浏览该文件:内江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度评优(优团、优团干)名额分配表及申请表.doc]

各班团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更好的发挥共青团在青年中的中坚作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各项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在册全日制团员学生、在团内任职的教师和学生党员(2012级新生除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和团的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均可参加评选。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含校内通报批评)。

3.自觉维护团的尊严,关心团的建设,主动积极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4.团支部会议上有三分之二以上团员通过。

5.成绩优良。年度综合测评名次平均为所在班的前40%,受表彰当年无重修及补考。

6.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恶意拖欠学费、水电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被通报批评的(由宿管科核实)。

(二)优秀团干部

1.满足参评基本条件。

2.在团内担任团小组长及其以上职务,且任职半学年以上的团干部。

3.能认真履行团干部的基本职责,热心团的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组织观念强,富有开创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满足参评基本条件。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期交纳团费,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努力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在各二级学院内进行申报、公示后上报校团委复审,校团委经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二)上报时需交材料:

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二/三),推荐汇总表(附表四)一份,汇总表电子文档。

(三)所有材料于2012年10月17日以前报学工办

三、名额分配和表彰奖励

(一)名额分配:本次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按照各二级学院缴纳团费的参评团员人数的5%进行分配;优秀团干部按照各二级学院教师和学生团干部人数的25%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一)

(二)表彰:由学校党委颁发证书。

上一条: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对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三好、优干、先进班级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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