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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学生中评选“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9/10 点击量:

内师学字〔2012〕15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在学生中评选“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

时值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之际,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内涵,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展示内师青年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向当代青年成长提出的“五个希望”,充分发挥典型作用和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人人争当“活雷锋”,人人争做有道德的人的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会

协办:内江师范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勇担青春使命

三、活动时间

2012年7月—2012年12月

四、组委会组成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校团委决定成立内江师范学院“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高 宁

组委会副主任:郭云东王 征

委员:周业友 胡绍元 李达军 艾大宾 段辉国

商林威 徐大军 李才宝 彭永馨 王海涛

唐德斌 王 英 张莲莲 兰 华 秦 亚

五、具体事宜

(一) 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个人和团队皆可)

(二)参选要求

1.推荐参选的人物和团队事迹总体要求:

(1)先进性事迹真实,符合时代主旋律,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2)典型性 “学雷锋”主题表现突出,事迹感染性和示范作用强;

(3)时代性集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4)充分体现我校“明德博学 笃行 创新”的校训精神,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相吻合;

2.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3. 满足基本条件者,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报:

(1)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帮扶、助残助困等助人为乐活动;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创造社会价值;

(2)勤奋好学、刻苦专研,开拓创新,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科研立项、学科竞赛,受到表彰或获得重大奖项、成果;

(3)在学习、生活中能与同学和睦相处,以集体利益为重,为集体出谋划策,爱岗敬业,与大家协作共事,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有突出贡献;

(4)在“学雷锋”活动中其他表现突出者。

六、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尽量发掘先进事迹的不同层面,寻找身边的雷锋,努力做到校内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分为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动员布署、材料收集——学院、社团初评——候选人宣传展示——学校评定及表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布署、材料收集(2012年6-9月)

1.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学生团体部成立活动初评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做宣传和动员布署,认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活动,积极挖掘学雷锋典型事迹;

2、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他人推荐的方式,各参选人将报名表(附件1)、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面貌的照片)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到所在学院的活动评选小组;社团请将材料交给校团委学生团体部评选小组。各评选小组将参选人及事迹审核汇总,并将参选人上交材料存档,完成候选人报名统计表;

第二阶段:学院、社团初评(2012年10月15日前)

1.各评选小组自行组织初评,选出1-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推荐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社团共推选2支团队。

2. 10月15日前,各评选小组将参评 “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 候选人的报名表、统计表、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的照片、先进事迹DV短片以电子档的形式,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参评资料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各评选小组对本小组候选人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候选人宣传展示(2012年10月16日—11月30日)

各评选小组将各组的候选人照片、先进事迹等资料通过网络、宣传栏、展板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熟悉、学习他们的先进、感动事迹。校团委宣传部也将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对候选人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阶段:学校评定、后期表彰(2012年10月16日—11月30日)

1.学校评定。主办方在收到各评选小组推荐材料后组织进行综合评议(网络投票结果占终评总得分的20%,专家评审占70%,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转载量占10%)。最终确定10名“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其余校级候选人将获得“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提名奖称号;

2.后期表彰。对“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校级参选人举行颁奖仪式,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励志奖金:标兵奖励500元/人,提名奖奖励200元/人;

3.校团委宣传部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并选取先进人物事迹报道于校刊《青春年华》上;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njtc2011@sina.com还将与校内外微博用户进行广泛互动;

4. “2012年十大学雷锋标兵”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等国家级奖项的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并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认真组织自荐和推荐,发掘身边的感人事迹,积极推荐在励志奉献、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的优秀青年参与评选,深入挖掘,树立典型;

2、充分利用海报、学院网站首页等渠道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主办方将在学工网开辟本次评选活动专栏。校团委宣传部将对本次活动全程报道,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njtc2011@sina.com将作为本次活动宣传和评选的重要阵地,敬请关注;

3.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八、关于活动的其他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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