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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0/24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内江市东兴区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要求,我校即日起全面启动2012年冬季征兵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今冬征兵的基本政策规定问题

一是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冬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3届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大学生。二是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请应征大学生在11月5日18时前自行登录国防部征兵办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二、 继续做好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

积极动员2012届已毕业学生中预征兵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若未进行预征报名的毕业生,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三、着力做好以专科翌年毕业生和刚考入大学新生为重点的在校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

在校大学生的征集,要把2012届专科毕业班学生和2012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作为征集重点。专科毕业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对大学一年级新生的征集,按照现行在校生征集政策办理,在学校武装部报名应征。

四、切实做好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10月份是征兵宣传的高潮,各二级学院要抓住这一时机,突出针对大学生的宣传发动。要把国家和地方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多种形式完整准确的告知大学生。近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2〕10号),从今年开始大学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比例将大幅提高;此外,国家还将出台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并进一步研究简化学费补偿政策的工作程序。同时,要注意把政策规定讲清楚讲明白,防止以偏概全、夸大误导和模糊不清,给工作造成被动,给学生和家长造成误解。

五、关于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

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情况进行调查。由应征学生所在院(系)对其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学校武装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

六、关于女兵征集问题。

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征集程序分为网上报名与初选预征对象、初审初检、体检与综合素质考评、政审、定兵与公示、新兵交接与运送等六个环节。具体办法是应征女青年在11月5日18时前自行登录国防部征兵办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由市(州)组织初检初审。初检初审后,按3倍征集任务数确定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体检和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组织政审、定兵和公示,最后进行新兵交接与运送。按照军区要求,由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女兵征集,市(州)、县(市、区)主要完成初审初检、走访调查和政审工作。

附件 :

1、内江师范学院二O一二年征兵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2、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请各二级学院各班认真宣传)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二O一二年征兵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阶段划分

具体时间

主要工作

责任单位

校内负责人

宣传动员及报名阶段

10月15日-11月5日

1、利用广播、宣传资料、标语、传单等搞好动员;

2、设立报名点,处理征兵报名工作。

(备注:女兵在网上报名http://zbbm.chsi.com.cn

武装部

郭云东

陈敏

张小兰

体检,政审阶段

11月23日之前

体格检查,切实做好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区征兵办

政审组

体检组

郭云东

陈敏

张小兰

审批定兵运输阶段

12月25日前

欢送入伍新兵

区征兵办

郭云东

陈敏

工作总结

12月底

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上报

区征兵办

郭云东

附件2:

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几项基本条件:

(一)年龄:高校在校男生放宽到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校在校女生放宽到2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女毕业生放宽到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三)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五)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

(六)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七)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注: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带上本人身份证及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即日起到2012年11月5日前到武装部(学生处)军事科办公室报名登记,以备案。

联系人:张小兰 联系电话:234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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