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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13 点击量:

一、 基本条件:

1. 至少两次被授予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专科生至少一次)

2. 省优秀毕业生同时在校期间至少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一次,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3. 省优秀毕业生前六期(本科生)或前四期(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的平均数应为所在班的前5%以内(包括专升本学生专科学习期间)。校级优秀毕业生前六期(本科生)或前四期(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的平均数应为所在班的前15%以内。且在校期间各科(包括考查和考试科目)无补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达标合格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否定条件:下述情况的同学不得评选:

1.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者;

2.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者;

4.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三、名额分配:

内江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19名;

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2名。

四、评选流程:

1.参评学生需登陆学生工作系统荣誉称号栏进行申报(必须在10月17日前完成)。

2.同时上交以下材料:

省级优秀毕业生:《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1页单面打印稿);

《内江师范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综合测评表》一份,并附详细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校级优秀毕业生

《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1页单面打印稿,并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五、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201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综合测评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5.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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