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公开征集第二批入驻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1 点击量: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点击浏览该文件:大学生创业园征集第二批入驻项目文件包.rar]

为给创业学子提供更多开展创业实践的机会和平台,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成功运行一年后,决定向全校征集第二批入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概况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成于2014年12月,位于内江师范学院校区内,学校商业街C段部分用房。运行一年来、入驻企业累计销售额达240余万元,成功被内江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认定为内江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园区占地面积近900平方米,本次共有18间20—30平方米、4间50—60平方米和1间100平方米的房间可供单独或共同使用。创业园依托内江师范学院商业街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将成为展示青年创业学子创业风采的平台。园区内还设有多功能会议室、商务洽谈室等供入驻企业使用。

二、优惠政策

1、免房租费:入驻团队给予办公用房一间或共用,无需缴纳任何房屋租金。

2、基础设施:免费提供会议室等公共设施服务,同时提供网络、水电支持。

3、创业奖励:设立内江师范学院创业基金奖励,每年10万元,对表现出色的创业团队,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给予3000-10000元的创业奖励。

4、无息贷款:学校可协助入驻企业向政府申请最高10万元的贷款贴息,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

5、人才储备:以内江师范学院全体学子为人才储备库,可定期为入驻团队举办人才招聘会。

6、创业辅导: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践、聘请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提升创业能力。

7、全面服务:指导、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组织对外宣传最新成果,对外承接各类课题和业务。

8、其他补助:对符合相关政府补助条件的,可协助其申报政府1万元的创业补贴资金。

三、入驻团队应遵守的有关规定(一)严格执行《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服从内江师范学院创业指导中心的管理;

(二)遵守创业园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用水、用电、财产和人身安全,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团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为了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创业园得到培育孵化,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园对入驻团队实行严格考核体系。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实行退出机制,创业指导中心有权终止入驻协议。

四、入驻条件

1、入驻对象为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办企业的且该企业成员中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人。

2、符合国家和四川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为成熟。

3、申请入驻创业园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独立承担风险能力。

5、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6、优先考虑科技类、文化类创业项目,如机械产品研发类、信息技术类、文化创意类、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现代农业管理、节能环保、“互联网+”等行业。

7、入选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在各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8、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9、所有创业团队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创业指导中心管理。

五、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和申报书,由二级学院签字同意后,同时要提交身份、学历证明材料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到招生就业处。

2、初审。由内江师范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资质初审,确定入围项目。

3、选拔。由内江师范学院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入驻项目;

4、入驻。签订《入驻协议书》,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创业园信息登记表》,并上交相关团队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后,正式入驻创业园。

六、申报时间

1、具体的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

2、申请表和申报书可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网 (就业网文档下载板块)下载;

3、申请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jc1097@163.com

4、纸质材料交到内江师范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2340613。

七、其他

第一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企业也要递交所有纸质材料(创业计划书除外)并接受学校的统一资格审核和考评后才能入驻。

纸质材料包括:

1、《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2、《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申报书》;

3、创业计划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毕业学历证明及企业合伙人(在校生)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校学生证复印件;

6、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等(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期校通识选修课补退选的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 邮编:641100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63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