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使全校学生平安地渡过节日,确保学生人生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希望各二级学院、各班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2日至4日。3月31日(星期六)和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3月31日(星期六)按4月2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表上课,4月1日按4月3日(第六周星期二)的课表上课。
二、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纪律教育。教育的重点为:
1.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的注意事项,要使学生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乘车规则,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能正确处理各种情况、矛盾和挫折;
7.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严禁赌博、酗酒等和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
9.假期期间严格作息时间,严禁无假学生晚归或不归。
三、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要安排假期值班(值班安排于4月1日下午4:00前报学生处黄平老师)。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手机畅通,如果有突发事件,要能保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凡不假离校和未按时返校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班在2012年4月4日晚7:00点名,点名后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将数据于当晚8:30前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学生处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