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76号)文件规定,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学校下发的项目立项文件或经费入账单以及项目剩余绩效情况等,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和实际贡献申请绩效提取发放。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提取比例
1.结项项目,原则上全额提取绩效。
2.在研项目,可提取50%绩效,须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
3.单个项目总绩效支出,其项目负责人最高占比为80%,项目组成员(可以多人或1人)至少占总绩效的(含等于)20%;其中,无项目组成员的除外。
二、申请材料
(一)结项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填写:
(1)《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1,与以前表格有变化),打印纸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内江师范学院申请提取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情况汇总表》(附件3,EXCEL表格,电子表格,与以前表格有变化),归口学院汇总。
2.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须提供项目结题证明复印件,如:项目结题证书(或验收表、验收结果的通知)。
(二)在研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
(1)《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考核表》(附件2),打印纸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1),打印纸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3)《内江师范学院申请提取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情况汇总表》(附件3,EXCEL表格,电子表格),归口学院汇总。
2. 支撑材料(纸质材料):须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含基金项目编号的论文等科研成果等。
(三)撤项或终止项目
撤项或终止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
三、申请流程
1.教辅单位填报人员归口到学科所属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指定项目绩效申请发放经办人(原则上为科研秘书),以便对提取绩效工作的审核。
2.项目负责人将《考核表》、《申请表》等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各归口二级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送。
3.各二级学院审核后,将纸质版的《考核表》、《申请表》和必要的支撑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报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fkyc@163.com邮箱。
4.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对提取绩效项目情况进行复审,并落实绩效发放有关工作。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2024年11月6日17:00前,请各位老师将提取绩效有关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统一报送格致楼220梁潇聆老师,逾期本批次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的绩效金额见学校下发给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费文件,或项目经费入账单中的绩效支出栏(绩效支出,不是项目结题后的剩余直接经费)。
2.项目负责人要核实已提取绩效情况,尤其是一个项目多次提取的,需要核实剩余绩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