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教育部、省教育厅已相继开展多次科研失信行为自查自纠活动。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决定在我校开展科研失信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科研失信行为自查自纠
请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平台基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成果,依照《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核实本单位教职工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如发现有上述科研失信行为,尽快开展核实,填写科研失信行为自查自纠表(附件1)。
二、重点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具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我校作为署名单位的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全面排查梳理发现的撤稿论文均须填入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加强宣传学习教育
以此为契机,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由各单位负责人带领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附件3)。
四、材料报送
根据核实情况,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科研失信行为自查自纠表(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盖章签字后,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知楼B305),电子文档(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发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颜鹏飞OA系统。没有科研失信行为、撤稿论文情况的单位也须填写表格进行零报送。
联系人:颜鹏飞
联系电话:17313988985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