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绩效经费发送及剩余经费清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本年度依据《内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61号)文件规定,将对历年已结题校级教改项目绩效经费进行集中发放和剩余经费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绩效发放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绩效发放仅限于2022年已结题的教改项目,绩效(含原项目劳务费预算)不超过总经费的30%。已报销30%劳务费的项目不再发放绩效,报销不足30%的项目,按照实际剩余绩效申请发放。撤项或终止项目,不予发放。教材建设项目经费仅用于教材出版,不包含绩效发放。
二、绩效发放申请材料
项目负责人(教辅单位负责人归口到所属二级学院)填写《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二级学院,须附项目结题文件复印件或公示(教务处网站)以及财务系统中的财务明细(前往计财处查询)。各二级学院汇总填报《内江师范学院申请提取教改项目绩效支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负责审核。审核后于2023年4月21日17:00前统一将纸质版的《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一份)经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jsfxyjwc@163.com邮箱,邮件以“XX学院+汇总表”命名。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校级教改项目经费清理
2021年及以前已结题校级教改项目剩余经费需于本通知之日起至6月15日内如实报销经费,6月15日后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联系电话:0832-2342950
特此通知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docx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申请发放绩效支出情况汇总表.xls
内江师范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