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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6级学生中推行导师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23 点击量:

计算机科学学院

关于在2016级学生中推行导师制的通知

各位教师:

导师制是指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简称“导师”)的一种制度,建立导师制是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的有效途径。为推进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内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5〕121号)第四章第十七条和第五章第二十条,要求申报评审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教师切实履行指导青年学生的职责,任现职以来至少作为学业导师指导10(3)名青年学生,并考核合格。经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在2016级学生中全面推行导师制,请相关指导教师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导师制实行办法》(内师教字[2004]147号)开展工作。导师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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