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请符合结题条件的老师,将材料报送至宣传部。为规范结题要求,现将思政项目(思政培训项目、思政专项项目、三全育人、党史研究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做如下提醒:
一、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或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
4.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总结报告;
6.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后,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一式三份(为了美观、严谨等,每份材料建议胶装)。
2.报送要求:2023年5月8日前,项目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报送至宣传部邱政(地点为:高桥校区学术交流中心318室)。
三、其他事项
1.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请已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办理项目经费结账手续。
2.《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请从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其2022版。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