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3〕58号)和项目指南要求,结合项目申报人在学校申报通知截止时间拟申报项目类型,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省级重点实验室备案人员中,重点项目限推荐1项、面上项目限推荐9项)、软科学研究(限推荐5项),经专家评审、推荐,现推荐“可见光促进不饱和烃参与的多组分还原偶联反应研究”等9项项目申报2024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地情文化资源助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机理、机制与路径研究”等5项项目申报2024年度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具体推荐项目名单见附件。
截止2023年9月7日,非限项类项目、未超项申报项目未公示。请各项目申报人按已定项目类型,对项目申报材料认真打磨、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申报书质量。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9月15日10:00前务必将项目申报材料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上传、提交等相关工作;为防申报系统拥堵,建议提前提交申报系统,以便学校进行形式审查。其中:
(1)审批情况表:“申报单位意见”须打印本页签署“同意申报”并到校办登记后盖学校公章(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拟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在合作单位意见栏,也需盖合作单位鲜章),推荐单位意见(四川省教育厅)暂不需盖章。
(2)申报人承诺:本页(可从拟提交申报书系统导出打印)须打印本页,手写签名。
(3)合作协议:(如有合作单位,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并盖双方鲜章;无合作单位,本条忽略)。
上述材料均需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在对应的模块扫描上传。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监察处和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受理匿名异议材料。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832-2341639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电话:0832-2340943,0832-2343173
特此公示
附件:2024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限项类项目推荐情况表.pdf
内江师范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