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类项目(专项项目除外)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或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
4.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总结报告(无格式要求);
6.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023年10月11日前,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无装订要求)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知楼B304,电子版材料按单位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于李珊老师处。
三、关于2012-2018年获准立项校级科研项目清查工作
1.2012-2018年获准立项校级科研项目如附件4,请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自查本人项目是否结题。
2.如已结题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关结题证明,如未结题相关项目负责人需在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提交结题材料。
3.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予以撤销或终止,并会同财务处处置项目剩余经费。
4.请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题。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2022版).docx
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决算表(2022版).docx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docx
2012-2018年获准立项校级科研项目.xlsx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