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和“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课题申请书及立项文件;
3.《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
4.《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及经费使用明细(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研究报告;
6.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后,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报送要求:2024年4月15日前,项目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报送至教育科学研究院杨老师(行知楼A518室)。
三、其他事项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最新版)请从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