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审计相关要求和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21〕143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已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烦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结题验收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应结题但尚未办理结账的横向科研项目。
2、结账方式: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中外来经费转入个人纵向科研发展基金,学校配套经费全部收回纳入学校统筹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中外来经费转入个人横向科研发展基金,学校配套经费全部收回纳入学校统筹管理。
3、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2023年4月17日(含)之前,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人)已结题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填写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附件1、2)。并按单位汇总(附件3、4)后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和电子版交于科学处李珊(学术交流中心209室)。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4电子版(通过OA发送)和纸质版。
(2)项目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或结项文件为准,结余经费以计财处数据为准。
(3)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请表(附件1、2),一人有多个项目结账,请在汇总表(附件3、4)中按姓名汇总。
(4)符合本次清理结题结账要求的项目如逾期未办理,学校将统一处理,导致经费数据有误概不负责。
(5)不在本次清理范围之内,但符合结题结账要求的项目(横向结题后1年内,纵向结题后2年内),项目负责人也可以申请结题结账。
(6)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以后是常态化工作),关系到每位教职工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2024年,学校将清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和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应结题结账的横向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统筹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项目经费执行率。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纵向).docx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横向).docx
附件3. 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账申请汇总表(纵项).xls
附件4: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汇总表(横向).xls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