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类项目(专项项目除外)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及以前所有校级科研项目均可参加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或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
4.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总结报告(无格式要求);
6.成果复印件等。
三、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024年4月15日前,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无装订要求)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知楼B304,电子版材料按单位通过OA发送于李珊老师处。
四、关于2012-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工作
1.2012-2018年需提交结题证明或结题材料校级科研项目如附件4,请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再次自查本人项目是否结题。
2.如已结题请在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结题证明,如未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在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提交结题材料。无法继续实施需要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按项目管理规定予以终止并处置经费。
3.请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项目负责人,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开展研究和按时结题。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