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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内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26 点击量: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教字〔202122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内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使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高效地推进,现将《内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内江师范学院

2021420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响应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进一步提高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水平,积极培育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切实保障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有效地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金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一流本科课程体系。

第三条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范围主要指一流本科课程和示范类课程项目(以下统称一流本科课程),主要包括“五类金课”(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等。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建设或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以一流本科课程支撑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主线,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让优的更优、强的更强。重视特色课程建设,实现一流本科课程多样化。具体坚持以下原则:

高阶性原则----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创新性原则----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挑战度原则----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第三章 建设标准及要求

第六条 牢固树立“三个不合格”理念,竖起“高压线”。推动课程思政的理念形成广泛共识,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

第七条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破除课程千校一面,杜绝必修课因人设课,淘汰“水课”,立起课程建设新标杆。聚焦专业认证和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建设一批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一流本科课程。

第八条 课程建设要实现基层教学组织全覆盖,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强化教学研究,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完善助教制度,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第九条 强化课堂设计,解决好怎么讲好课的问题,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的现象。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解决好教与学模式创新的问题,杜绝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解决好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杜绝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

第十条 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

第十一条 加大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优秀课程和教师的奖励力度,加大教学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权重,营造重视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一流本科课程的管理

第十二条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与申报流程为:学校发布课程类项目申报通知,课程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报,经教研室推荐,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遴选出本单位拟申报的课程。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议名单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立项。

第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流程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备中级职称、硕士学位且高校教龄不低于4年,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龄不低于2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与维护。课程团队要组织专人负责答疑、组织讨论、批改作业、测验考试、资源维护等工作,保证课程正常运行。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因故需要变更调整的,需由课程组和课程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上报学校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 课程团队应密切联系学生,指导学生自主学习,规范学生的网络行为。对于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课程团队需定期进行更新、完善、维护教学资源,每学年课程资源(包括视频、习题、课件等)更新比例须不少于5%

第十六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团队利用在线开放课程在校内开展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实践。首次以混合式教学模式开课的课程,其教学日历须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填写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日历,明确线上教学部分相关信息,为课程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立项时课程负责人按要求签订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和预期目标,实施项目化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建设任务书、以随堂听课和随机调阅教学资料(含教案)等方式,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半年后组织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则终止项目的建设并追回资助的建设经费。

第十九条 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后须按相应周期要求运行。认定为各级一流本科课程须按照相关要求持续建设与完善,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对被取消的一流本科课程称号的课程,学校将取消相应的奖励政策,并追回资助的建设经费。

第二十条 课程项目结题后不再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经费1.5/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经费2/门。各类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的学校划拨每门2万元持续优化建设经费,认定为国家级的各类课程学校划拨每门5万元持续优化建设经费。课程拍摄制作由学校统一招标采购,费用由学校承担。重点培育推荐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项目,其课程信息资源的制作费及服务购买费由学校统一组织采购,费用由学校承担。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在建设有效期内,教学工作量按 250%核算,省级的按 200%核算。

第二十二条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省、校财务规章制度。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课程试题库建设费;课程团队教师参加课程建设有关会议的差旅费;购买与课程建设有关图书、影音资料的资料费;邀请专家进行课程建设方面的讲座报告费;课程建设资料、成果的印刷费;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专家评审费、咨询费; 课程建设产生的劳务费,劳务费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40%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内师院发(2018160号文同时废止,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14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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