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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退学警示【吕豪】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3 点击量:

吕豪同学:

你于20232024学年第2期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已超过10天未注册。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师院发〔201793号)第三十四条“学业警示”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退学警示”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0天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退学警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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