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通知(院内通知).rar
全院师生: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相关要求,为表彰在实践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师生,树立典范,充分展示我校教师和学生实践教学成果,学校决定评选2023年度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范围及推荐人数: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由二级学院推荐,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2人。
2.评选办法:推荐教师准备3-5分钟的汇报PPT,介绍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由评委现场评分进行评选。现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优秀实习生
非师范专业优秀实习生评选由二级学院参照《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推荐人数为集中安排实习总人数的15%(集中安排人数以报送至教务处的实习方案为准),遵循四舍五入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一)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出色履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成效显著;积极主动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工作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实习单位及实习生的好评;
2.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各项规定和要求,从全面培养实习生能力着手,认真指导并负责实习过程管理,在指导上有所创新,成绩突出;
3.全面掌握实习工作的详细情况,积极与实习单位取得沟通,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发现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遵守实习纪律,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安全,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纪律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到实习生工作中了解实习情况、检查、指导实习工作;
5.及时填写、提交各项实习材料。督促实习生做好实习小结,配合学院按时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工作和小组实习总结;实习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6.所指导的实习小组能按学校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
7.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二)专业(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实习态度认真,服从实习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受到实习单位好评,实习成绩优秀;
2.圆满完成实习大纲或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严格准守实习纪律,获得实习单位的好评和认可;
3.实习期间有较大创新、发现或贡献,或有其他突出表现。
4.凡是在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3天者不能参与评优。
四、奖励办法
1.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发文表彰。
2.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发文标准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科研业绩认定和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认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和安排
类别
| 材料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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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实习
指导教师
|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及统计表电子版
| 纸质表交教学办(格致楼213)李倩倩;
电子稿发送:
32986629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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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实习生
| 《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及统计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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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截止时间:12月8日下午5点前。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统计表
2.《内江师范学院实践教学评优评选办法》
人工智能学院教学办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