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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工智能学院2021-2022(1)学生旷课警告通报
来源:计算机科学学院 发布日期:2021/12/13 点击量:

兹有我院2019级3班学生张毅,截止2021年12月13日,已旷课16学时;2021级3班学生杨光磊,截止2021年12月13日,已旷课10学时。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师院发〔2017〕93号)第九章第四十条旷课10-20学时者,应给予“警告”处分。

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你“警告”处分。旷课50学时,将视为“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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