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13 点击数:
吕豪同学:
经查,你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未履行正规请假及暂缓注册手续,逾期超过10天未完成学籍注册。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内师院发〔2017〕93号)第三十四条“学业警示”相关条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10天未注册且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应给予退学警示。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你予以退学警示处理。
请你高度重视自身学籍状态,及时对接学院教学办妥善处理学籍相关问题,严格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按期完成学业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3月13日
上一条:人工智能学院2023-2024-2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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