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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和“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结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4-03-18 点击数: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和“高等教育研究专项”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课题申请书及立项文件;

3.《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

4.《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及经费使用明细(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5.项目研究报告;

6.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后,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报送要求:2024年4月15日前,项目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报送至教育科学研究院杨老师(行知楼A518室)。

三、其他事项

《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最新版)请从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网站下载。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