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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6-2027-1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业管理,督促学业异常学生及时整改、端正学风、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院截至2025年9月学生学业警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相关学生高度重视自身学业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按期完成学业任务。为明晰学校学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学生学习年限、课程考核、退学处理等相关规则重申如下:

一、弹性学习年限管理规定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支持学生合理规划学业,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或延后一至二年毕业,各类学制学生最长、最短学习年限规定如下:

1. 四年制本科:最短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2. 三年制专科: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

3. 专升本学生: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

以上学习年限不含学生参军服役、休学创业的时长。

二、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规则

1. 理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补考或重修。补考成绩合格者,认定该课程学业合格并取得对应学分,学分绩点按0.67认定,成绩记60分,成绩单标注“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

2. 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补考,须直接重修。

3. 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无补考安排,学生需重新选修该课程或另行选择其他合规选修课完成学分要求。

三、退学处理相关情形

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据规章制度予以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或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疾病、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完成学业的;

(4)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周未参与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未完成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无法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情形。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流程办理退学相关手续。

本次学业警示相关规定均参照学校《学生手册》执行。如有相关疑问,可前往学院教学办咨询。所有学业相关问题,超出学校规定最长办理时限的,不予受理。

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