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5-2026-1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学业过程管理,严肃学风考纪,有效防范学生学业超时、学业不合格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我院截至2025年9月学生学业警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被警示学生高度重视个人学业情况,主动查漏补缺、按期完成学业任务。现将学校学籍管理、学制年限、课程考核及退学处理等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弹性学制学习年限规定

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支持学生合理规划学业,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或延后一至二年毕业。各层次学生最长、最短学习年限明确如下:四年制本科最短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三年制专科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专升本学生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上述学习年限不含学生参军服役、休学创业时长。

二、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规则

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学校规定申请补考或重修。理论课程补考成绩合格者,认定该课程学业合格、予以对应学分,成绩记60分,学分绩点按0.67核算,成绩单标注“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须直接重修。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无补考安排,学生需重新选修或另行选择其他合规课程修读,补足对应学分。

三、退学处理相关情形

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或未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患病、意外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5)超出学校规定注册期限,未完成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存在其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符合退学条件的情形。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按流程办理退学手续。

本次学业警示相关规定均参照学校《学生手册》执行。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学办。所有学业相关事宜,超出学校规定最长办理时限的,不予受理。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