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截至2024年10月学生学业警示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本次被警示学生高度重视自身学业情况,正视存在的学业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积极整改。为帮助全体学生明晰学籍、考核及退学相关管理规定,现将《学生手册》核心要求重申如下:
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支持学生合理规划学业,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或延后一至二年毕业。各类型学生修业年限标准如下:四年制本科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三年制专科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专升本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上述学习年限不含学生参军服役、休学创业的时长。
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学校规定参与补考或重修。补考成绩合格者,认定该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对应学分,成绩记60分、学分绩点按0.67核算,成绩单标注“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须直接重修。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无补考安排,学生需重新选修或另行选择其他课程修读,补足对应学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或未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患病、意外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5)超出学校规定注册期限,未完成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按学校流程办理退学手续。
本次学业警示相关规定均参照学校《学生手册》执行。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学办。所有学业相关事宜,超出学校规定最长办理时限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