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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4-2025-2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4 点击数:

现将我院截至2025年3月学生学业警示名单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请被警示学生深刻认识自身学业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规范完成后续学业任务。为明确学籍学业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申如下:

一、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学校实行弹性学习管理制度,支持学生合理规划学业进度,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或延后一至二年毕业。各学制学生修业年限要求如下:四年制本科最短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三年制专科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专升本学生最短学习年限2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上述修业年限不包含学生参军服役、休学创业的时长。

二、课程考核与学分管理要求

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学校规定申请补考或重修。理论课程补考成绩合格后,认定该课程学业合格并获取对应学分,成绩记为60分、学分绩点按0.67核算,成绩单标注“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合格的,必须重修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设置补考,须直接重修。综合素质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学生需重新选修或另行选择其他合规课程修读,补足相应学分。

三、退学处理相关情形

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规予以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培养要求,或未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复学申请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患病、意外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完成学业的;

(4)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周未参与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5)超出学校规定注册期限,未完成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存在其他无法完成学业、符合退学条件的情形。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流程办理退学手续。

本次学业警示所有规定均参照学校《学生手册》执行。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学办。所有学业相关事宜,超出学校规定最长办理时限的,不予受理。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