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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发布日期:2023/10/30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审计相关要求和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21〕143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已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烦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教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结题验收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应结题但尚未办理结账的横向科研项目。

2、结账方式: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中外来经费转入个人纵向科研发展基金,学校配套经费全部收回纳入学校统筹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中外来经费转入个人横向科研发展基金,学校配套经费全部收回纳入学校统筹管理。

3、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2023年11月15日(含)之前,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人)已结题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填写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附件1、2)。并按单位汇总(附件3、4)后将签字盖章的汇总表和电子版交于科学处李珊(行知楼B304)。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4电子版(通过OA发送)和纸质版。

(2)项目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或结项文件为准,结余经费以计财处数据为准。

(3)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请表(附件1、2),一人有多个项目结账,请在汇总表(附件3、4)中按姓名汇总。

(4)符合2023年第一次和第二次清理结题结账要求的项目如逾期未办理,学校将统一处理,导致经费数据有误概不负责。

(5)不在本次清理范围之内,但符合结题结账要求的项目(横向结题后1年内,纵向结题后2年内),项目负责人也可以申请结题结账。

(6)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每位教职工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的学习和宣传。2024年,学校将清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和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应结题结账的横向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研究工作,统筹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项目经费执行率。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账申请表(纵向).docx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横向).docx

附件3: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账申请汇总表(纵向).xls

附件4: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汇总表(横向).xls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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