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科研动态

【通知】内江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07/07 点击量:

人工智能学院各位老师:

接学校教务处通知,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自身情况,请学院老师以教研室为单位,仔细研读《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申报。每个教研室提交3-4个项目,并于7月15日之前在线填写《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预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的详细内容与要求如下所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十届教学工作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6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我们二级单位也要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为核心,开展能体现学校水平和特色、具有示范性和应用性的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

二、申报项目选题范围

参照《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实用性。

2.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申报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予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5.申报项目经费2万及以上的项目(教材建设除外)需要参加项目评审答辩。

6.职能部门兼职教师申报的教改项目,如申报内容涉及相关学院教学改革的,由二级学院统筹规划并负责推荐;如申报内容涉及全校性教学改革的,则计入学校教学改革类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推荐。

四、项目申报与过程管理

1.各申报教师依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填写对应的《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不在申报范围内、申报书类型错误、超项申报的项目,学院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申报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3.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半年。

4.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5.项目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组需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申报材料及具体时间要求

1.预申报,请各教研室老师于2023年7月15日前,填写在线表格《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2.确定申报项目后,登入https://f.wps.cn/g/7uyYM8f6/,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7月16日-9月5日)。申报书的纸质版须与申报系统中一致。

3.申报书及附件9月1日前交学院梁潇聆(你的办公室及电话)处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进行推荐。

4.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汇总并填写《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5.各教学单位须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改革,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于2023年9月6日18:00前提交纸质申报表、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刘丽刚处(行知楼A318室)。

6.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最终评审结果经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经费资助,进行立项建设。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申报书.zip

附件3: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x

上一条:【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公示】关于2023年度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含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 邮编:641100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6381号-1